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與前任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涉及京華城容積弊案,9/01遭台北地檢署聲押,但台北地方法院9/02凌晨三點裁定無保請回。案經北檢抗告,台灣高等法院認為,依柯文哲積極介入等客觀情狀,對京華城案是否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今天發回北院更裁。
柯文哲對於高院裁定發回台北地院更裁,只回應說,「什麼積極介入,明天再來,法庭上再來講」。
柯文哲晚間步出台玻大樓辦公室,面對媒體詢問時,柯文哲僅說,「什麼積極介入,明天再來,法庭上再來講」。媒體追問,對羈押庭是否有信心,柯文哲並未回應。
對於高院的裁定,民眾黨表示遺憾,近日檢方的偵訊,柯文哲主席都積極配合調查,檢廉甚至大規模搜索民眾黨中央黨部辦公室、台玻大樓辦公室及柯文哲住處,呼籲檢方不應為了入人於罪而踐踏正當法律程序。
另一方面,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遭北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委任律師昨天提起抗告。但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彭振聲抗告狀未經本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合議庭業已通知補正,待補正程序合法要件後,另行裁定。
高院新聞資料指出,依照同案被告彭振聲及前台北市兵役局長朱亞虎的供述、證人邵琇珮的證述;另參佐朱亞虎與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的相關對話紀錄、扣案被告隨身物品記載內容;再參酌朱亞虎受僱於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的目的、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的犯罪嫌疑重大、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