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在宣布台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圖後,同一時間《溫室氣體減量與管理法》(簡稱氣候法)修正草案亦正在行政院審議,被外界形容為「氣候時刻」。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於昨(6)日共同主辦「氣候立法與台灣氣候行動的機會之窗」的氣候法論壇上,台灣氣候聯盟秘書長彭啟明認為要先提出中短期目標,應跟隨國際於2030年減排目標達40%下,台灣亦應要制訂2030年目標。台大風險社會與政策政究中心主任周桂田則認為,台灣一定無法達到上述目標,但目前做的應先檢討過去的執行情況,並推演可實行的工作,如智慧電網、節能或碳費等,方能制訂出台灣適用的目標。
彭啟明指出,自2010年以來,再生能源成本大減85%,且台灣已透過公投處理了核能問題,相信未來再生能源發展比例會一直上升。他又肯定由國發會提出的2050淨零路徑圖,但認為政府應盡早提出2030減碳目標,更以減肥作為比喻,「說明年要減肥,但下個月要減多少都不知道,怎麼可能會突然變成帥氣的『歐爸』」。
而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強調,台灣碳排放最高峰已過,只佔全球0.56%。又認為半導體是台灣的重要全球產業,要以自身節奏整體減量,不要逼得太急。
有關法律草案中的碳定價機制,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則呼籲,應以「短期碳費、長期碳稅」的方式執行,並建立定期調升的機制,於2030年目標定價為每公噸3千元,而這些收入用於公正轉型和淨零生活補助。
環台灣基金會執行長陳惠琳稱,台灣淨零碳排的矛盾在於「多消費、多製造」的線型經濟,不能只關注處理能源議題。若要達到2050淨零排放,藉由推動循環經濟,削減工業部門的56%排方量。他又引述聯合國氣候變遷委員會(IPCC)提到的2030年碳價約100元美金,這樣台灣企業的困難。她警告,若台灣堅持繼續線型經體,產業會越來越辛苦,最後勞工權益受到損害。
另外出席論壇的還有多黨的立委,如邱顯智、蔡壁如、洪孟楷和洪申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