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法》前次大修可追溯至17年前,今(19)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下午續審《大學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歷經五小時激辯,最終審查完畢順利出委員會,全案無需交由黨團協商,送交院會處理。教文委召委賴品妤表示,在沒有院版的前提下,凝聚跨黨派委員的高度共識,橫跨三十餘年的學生賦權倡議,在今天有了重大進展,堪稱是學生賦權的歷史時刻,呼籲儘速將《大學法》三讀通過。
此次《大學法》修法主要著重於學生權益提升與校園治理結構的調整,教育部次長劉孟奇與高教司司長朱俊彰,皆親自出席。過去十多年來,法規規定校務會議中學生代表比例不得少於會議人數1/10,學生團體長期倡議提高學生比例,使學生的聲音不因人數少,而常處於劣勢,今天在委員會中,論及校務會議代表組成的《大學法》第15條,成為論辯焦點之一。
朝野立委均認同增加學生席次,立法委員范雲、賴品妤、陳秀寶提議,應將席次放寬至不少於四分之一;張廖萬堅、林奕華則認為應放寬至1/5。范雲表示,歐洲先進國家大學校務會議學生席次比例均達1/4,代表學生席次多仍可運作,學生席次少則連臨時會都無法開,也無法適時反映意見。林奕華則談到,學生都是成年人,於校務會議上應有更多空間,故贊成比例調升,而教育部則認為應以1/8為宜。
最終,劉孟奇表示,以教育部立場1/5可以妥協,各方達成共識,決議將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例從1/10提升至1/5,可說是學生自治史上的一大步。
賴品妤提及,她在去年底經過與諸多學生團體如臺灣學生聯合會的討論後,率先提出大學法修正案;並公開宣示希望在她擔任召委的這個會期,與大家一起終結這部懸而未解的修法工程。她強調,雖然有部分通過的修正條文因為教育部的堅持故僅是勉予同意,但這橫跨了30餘年的倡議、超過17年未大幅修正的大學法,在今天終於有了重大進展,她與教委會同事們都覺得非常感動。
賴品妤感性地說,感謝每一位關心這個議題的夥伴,有大家的支持才能走到今天這一步。同時,她也呼籲希望儘速將大學法三讀通過,以讓學生們真正能享受到立法的果實。她也提到,今天是她擔任第五會期教文委召委任內最後一次議程,能與擔任過輔大學生會長的張廖萬堅、擔任過台大學生會長的范雲、學生時期便參與學生賦權運動的林宜瑾及其他立委,一起將大學法修正案送出委員會,也特別具有歷史意義。
曾任台大學生會會長的范雲則說,她和林宜瑾委員在1989年共同為大學法改革遊行走上街頭,今天在委員會留到最後的委員們,剛好是野百合學運世代,和太陽花世代的召委,留下這張兩代學運世代立委,為提高學生權理想共同打拼的歷史鏡頭。臺灣學生聯合會表示,承載自由之愛、大革會、民學聯、大學法改革陣線及歷代學運夥伴期盼的法案,此刻終於看見雲間曙光。
除了第15條之外,本次修法也在第9條將學生代表納入校長遴選委員會,公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應包括至少一名學生代表,私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中的2/5應為學校校務會議推選之教師代表及學生代表。此外,隨著少子化,大學併校頻傳,本次修法規定不論公私立大學,大學合併計畫須經校務會議同意,以保障師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