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於台大國發所碩士畢業論文遭指控涉嫌抄襲案,台大審定委員會今(9)日宣布已經做出認定,台大表示,關於臺大碩士畢業生論文涉及抄襲的學術倫理案,經審定委員會認定余正煌先生的論文並無抄襲情形,而是林智堅先生抄襲余生的碩士論文,且情節嚴重,建議撤銷林生碩士學位,並經教務處核定。

國立台灣大學聲明全文如下:

「關於臺大碩士畢業生論文涉及抄襲的學術倫理案,國立臺灣大學今日(8/9)公開說明,經審定委員會認定余正煌先生的論文並無抄襲情形,而是林智堅先生抄襲余生的碩士論文,且情節嚴重,建議撤銷林生碩士學位,並經教務處核定。臺大強調,學術倫理與誠信是學術研究的基本要求,臺大堅持此一標準,不會含糊以對,以維護立校近百年的學術名譽。

臺大表示,教務處於768日間接獲多封具名檢舉函,具體提出林生和余生的碩士論文有高度的重疊性,涉及抄襲。教務處在審查必要條件後,依「國立臺灣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確認受理;並依規定交由原屬學院社會科學院成立審定委員會審定此案。社科院也依據處理要點規定,由該院蘇宏達院長擔任召集人,聘任校內外相關領域公正學者專家多人組成審定委員會,依照學術倫理調查處理程序辦理審定作業。

社科院完成審定作業後,將其審定報告書及會議紀錄送交教務處核定。報告書指出,二篇論文出現許多嚴重重疊抄襲的內容,尤其是多處論文最重要部分都有大幅度的抄襲,完全不符合學術倫理的要求。經過審定會參酌當事人的書面和現場說明,釐清事實並充分討論後,決議余生並無抄襲,而是林生抄襲且情節嚴重,建議撤銷林生碩士學位。

臺大說明,教務處確認審定會的成立及審議過程,以及審定書的報告內容,同時亦仔細檢視二篇論文大量重疊的現象,教務處同意審定書的報告內容以及審定會的建議,依據處理要點核定撤銷林生的碩士學位。

臺大表示,學校在接獲檢舉後即按照相關規定啟動調查,並無任何遲延。臺大深信沒有學術倫理與誠信,就沒有學術名譽,所以臺大一定堅持學術倫理與誠信的標準。請社會大眾信任臺大處理學術事務的能力,也尊重臺大的專業判斷。未來,臺大會加強對學術倫理規範的宣導和教育,避免再發生違反學術倫理的事情傷害臺大的名譽。」

此外,台大校長管中閔也發出聲明表示,對於學生論文涉及抄襲時該如何處理,臺大早有規定;學校在接獲檢舉後即按照相關規定啟動調查,並無任何遲延。我要特別感謝審定委員們能在不受外界影響下,投入大量時間和心力,依照嚴格的學術標準,完成了調查與審定的工作。我也要再次強調,臺大深信:沒有學術倫理與誠信,就沒有學術名譽,所以臺大一定堅持學術倫理與誠信的標準,以維護近百年的學術名譽。請社會大眾信任臺大處理學術事務的能力,也尊重臺大的專業判斷。

台大校長管中閔聲明全文如下:

「最近本校碩士畢業生論文涉及抄襲一事,引起社會廣泛的關注與議論。此事被舉發後,我曾明確表示臺大對此事的態度:學術倫理與誠信是學術研究的基本要求,臺大一定堅持此一標準,不會含糊以對;學校一旦調查完畢,也會對外公布,以昭大信。這就是今天記者會的目的。

這次的論文涉及抄襲事件對學校名譽傷害甚鉅,而外界許多捕風捉影的臆測和情緒性的攻擊,對學校名譽又造成另一種傷害。對於學生論文涉及抄襲時該如何處理,臺大早有規定;學校在接獲檢舉後即按照相關規定啟動調查,並無任何遲延。我要特別感謝審定委員們能在不受外界影響下,投入大量時間和心力,依照嚴格的學術標準,完成了調查與審定的工作。我也要再次強調,臺大深信:沒有學術倫理與誠信,就沒有學術名譽,所以臺大一定堅持學術倫理與誠信的標準,以維護近百年的學術名譽。請社會大眾信任臺大處理學術事務的能力,也尊重臺大的專業判斷。

學術倫理的維護,主要必須仰賴學者(包括老師和學生)的自覺和自主判斷。這次事件帶給我們很大的警惕;在未來,臺大會加強對學術倫理規範的宣導和教育,避免再發生違反學術倫理的事情,傷害臺大的名譽。所有臺大師生也將更加努力,堅守誠信,追求真理,不會讓社會失望。

未來的臺大一定會是一個更好的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