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百齡橋下停車場10月16日暴雨引發的50多輛汽車遭關閉在水門外淹水「泡水車」事件,立法委員何志偉、台北市議員鍾佩玲今(17)日邀請理常法律事務所吳沂錚律師陪同10/16受害民眾一同召開記者會,痛批台北市「柯市府對於10/16的後續就是三不政策: 不聯絡、不道歉、不賠償;但民眾要的是不欺負、不欺騙、不放生」。
受害車主有八位今天出席記者會現場,受害民眾認為柯文哲在淹水時人根本不在台北市,現場也沒有人在指揮,變成現場每一個市民都必須涉水而過去搶救自己的車,台北市府通知的速度根本太慢,車子停在堤防我們車主有一定責任要負,但今天難道台北市可以這樣甩鍋?
台北市議員鍾佩玲指出台北市政府召開所謂精進檢討記者會,宣布針對在北市堤外停車場的泡水車輛,發放汽車2萬元、機車2,000元「慰助金」,從邏輯上根本說不通。市長還是認為市府並未犯錯,因此只發放所謂「慰助金」而非補償金。
但如SOP完整且未出錯,何須精進檢討?事實就是SOP未能即時應對「未發布颱風警報」的短時強降雨,造成時間內無法拖吊完畢,這不是少數人的「個人行為」,而是大量通案。
理常法律事務所吳沂錚律師指出明明今日柯市府管理公共設施不當,罔顧信賴臺北市政府公告和簡訊的民眾利益,才造民眾財產上的損害,該怎麼負責就要怎樣負責,該用賠償的就應該要用「賠償」的方式!不應該以慰問金發放的方式,呼嚨民眾,讓民眾不要對柯市府提起國家賠償的訴訟。
柯市府應該第一時間就要道歉和賠償損害,而不是龜縮或無所謂的態度都到一個月後才隨便丟出不平等又不合理的「慰問金」,既然柯市長,都當了將近8年的市長了,怎麼法律素質還是跟選上時一樣地弱,不然諮詢我們黃珊珊副市長這位律師前輩後,再做出正確得決定也好啊!
立法委員何志偉表示,根據辦公室收到的30多件陳情,最高損失金額是49萬,還有8輛車現在還在現場,請問柯文哲市長難道台北市都沒有錯?錯的都是小市民、都是they的錯?
何志偉立委、鍾佩玲議員與現場律師皆指出台北市府稱基於照顧市民的生活,臺北市政府宣布發放泡水車慰助金,汽車兩萬機車兩千,請符合資格之車主於期限內儘速向停管處提出申請。
而且北市府的表格明確要求如果民眾有申請國賠等重複申請情事,將撤銷慰助金。如果照北市府的邏輯,這不是賠償,那為什麼會有重複請領的問題?
為什麼一樣是基隆河新北市都沒有災情,台北市卻災情不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