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容積率弊案,9月2日凌晨獲台北地院裁定無保請回,但台北地檢署提抗告成功,高等法院昨天(9/04)裁定撤銷,發回北院更裁;台北地院於今日(9/05)下午2時重開羈押庭,庭訊至4時30分結束,下午5時多,由法官呂政燁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

北檢指控,柯文哲涉嫌於京華城案違背職務收賄、圖利,8月31日晚間聲押禁見柯文哲與北市前市長彭振聲,北院法官朱家毅2日凌晨3時認為依檢方證據,無從認定柯文哲明知都委會以違法決議圖利京華城,或柯明知20%容積獎勵已違法而仍核章通過,難符貪污罪要件「故意、明知」嫌疑重大的羈押理由,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彭收押禁見。

(上圖:2024/9/05下午台北地方法院內法警室告示版顯示,柯文哲因貪污罪嫌遭羈押禁見)

檢方提出抗告,高院合議庭4日裁定,認為依扣案的柯文哲隨身物品記載內容等證據,參酌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認定柯文哲是否真的「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的都委會決議」,而對京華城案的情節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北院原審未綜合評價全部事證,就直接認定檢方未釋明柯的犯罪嫌疑重大,並不妥適,檢方抗告有理,撤銷發回更裁。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重開羈押庭,上午由法官先與檢辯雙方討論程序問題半小時,排定下午2時正式開庭,並確立審理範圍限縮於北檢9月1日的聲押卷證,不會審酌檢方抗告時提的新事證,包括9月2日到案的時任北市府都委會總工程司邵琇珮的證詞、檢方3日赴看守所就訊彭振聲取得的新供述等。

柯文哲因已回復至檢察官逮捕、聲請羈押的狀態,上午被暫時留置於候審室,法官並告知法警,帶柯文哲往返法庭、候審室時,除非柯文哲反抗,否則法警可以不使用戒具,並規定律見的次數、時間,午餐由法警幫柯文哲至北院地下室購買自助餐。下午2時正式開庭,4時半結束訊問。隨後於5時許,由法官呂政燁宣布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