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大罷免行動持續進行中,東部地區的公民團體「微光花蓮」在2月3日遞交第1階段罷免傅崐萁連署書後,但2月5日卻傳出有花蓮市民遭戶政人員登門「查水表」,確認連署書是否為連署人親簽。中央選舉委員會已認定該行為已違法,但花蓮縣民政處仍稱戶政人員行為「合法」。對此東社發言人陳財能今(12)日上午前往花蓮地檢按鈴申告4人,認為花蓮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副處長吳俊毅處長、戶政事務室主任鍾威霆,還有秘書陳惠珍涉嫌「組織犯罪」,涉共同違犯妨害自由、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個資法等。
公民團體「微光花蓮」主張罷免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春節假期結束後上班第一天2月3日時,就前往台北赴中選會遞交第一階段連署書。但沒想到,時隔2天在2月5日時就有市民表示,自己遇上穿著縣府背心的戶政人員登門,詢問連署書是否為本人親自簽署,行為猶如「查水表」,事件曝光後也有其他民眾分享自己也遇到類似情形,令人感到恐慌。
對此,中選會表示,戶政人員登門詢問的行為已違法,但花蓮縣民政處卻回應,經了解戶政人員行為合法,建議中選會未來透過舉辦教育訓練、法規常識等課程,讓基層人員執行選務作業時有依據可循。
2月11日東社發言人陳財能前往花蓮縣選委會陳情,指出戶政所秘書陳惠珍「查水表」行為明顯違法,但她犯行被披露後卻仍態度傲慢,可見背後有戶政所主任鍾威霆、民政副處長兼選委會總幹事吳俊毅,以及民政處長明良臻等人撐腰。
今天(2/12)上午9時,陳財能前往花蓮地檢署告發明良臻、吳俊毅、鍾威霆及陳惠珍等4人,並指出申告有「三目的」,首先,這4人明知卻故意違背相關法令,造成花蓮人的恐慌;再者,罷免團體不會攻擊別人,但有人攻擊民主,就必須要防衛;第三,若無提人告,花蓮地檢就不會分案調查,恐讓國民黨或傅崐萁繼續威嚇花蓮人,透過公權力來威嚇公民。
陳財能認為,明良臻、吳俊毅、鍾威霆及陳惠珍等4人是「犯罪組織」,需透過司法行動來避免「查水表」風波,「查水表」可能會影響民眾罷免的自由意志,讓花蓮人不要再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