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昨(19)日召開校務會議,會中討論由台大校長管中閔遴選的,五位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人選,校務會議教師代表吳瑞北要求,對獲提名的人選進行「投票表決」,遭台大副校長羅清華反對,引發爭議。台大學生會會長張承宇會後在臉書發文直呼是校務會議奇景,讓他體認到台大與民主的距離。

校務基金是我國國立大學,為了促進學校財務彈性運作所設計的制度,而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則負責,審議校務基金年度財務、投資規劃,以及經費收支、運用之績效考核。《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規定,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由校長擔任召集人,其餘委員由校長遴選後,提經學校最高會議,校務會議同意後聘任。

校長管中閔向校務會議提出5名委員人選,進行人事同意案,教授吳瑞北提議對委員人選進行投票表決,卻遭管中閔質問,「是不是對名單上的人不滿意,請直接提出來」。副校長羅清華發言表示,擔任委員是服務性質,且已經經過校長挑選,若對這些人行使同意與否的投票表決,是一種「不尊重」,一一檢視、表決的做法是在鞭屍,會降低之後其他人擔任職位的意願。​

羅清華認為,委員人選已經校長遴選,應依「慣例」尊重校長決定,羅並提議,就是否對委員人選投票表決一事,先行投票。現場有教師代表旋即提出,人事相關議案應採匿名表決,然而,身為會議主席的管中閔卻裁示,執意以舉手表決(非匿名表決)。

台大本屆校務會議共173人,最終,以106票贊成通過「依慣例同意此次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提名」,人事同意案未經過校務會議代表投票表決,即通過聘任5位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分別為曾任理學院院長劉緒宗、曾任校務副校長林達德、現任主秘王根樹、現任計量理論與應用研究中心主任曾郁仁、經濟系教授李怡庭。

張承宇直指,慣例根本就是,校長提什麼人選大家就要同意的意思,許多校務會議代表對於慣例的合理性,仍滿腹疑惑時,就進入了投票環節。他質疑,這個案子被學校放在「同意案」,即使有人表示異議,卻仍然不得不同意?若僅是人事決定完成後的結果,為何不放在「報告案」讓校務會議被告知即可。對於管中閔堅持以舉手表決人事案,張承宇對此表示不滿,「今天參與校務會議的經驗,讓我體認到台大與民主的距離」。

吳瑞北會後於臉書發文說,會中校長以校務會議主席的身分多次干擾或打斷他的發言,最後並強勢要求用公開舉手的方式表決,即使台大十多年來校務會議的投票,不論對人對事,都是不記名表決,對這個案子却要求舉手表決,而且在他提醒應該匿名表決還置之不理強行表決。吳瑞北怒斥,難道進行同意權投票,就是萬惡不赦,不尊重校長嗎?管理委員會委員是服務的工作,所以不能投票,過去對程序沒異議,以後就不能對程序有異議,不知為何民主時代還有這種論據?

現行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制度,由校長遴聘委員人選,並由校長所主持的校務會議行使同意權。吳瑞北直呼實務運作上,校長掌控提名權,結果校務會議代表行使同意權時不能有意見,不能要求投票,「那豈不就放任校長為球員兼裁判」。校務基金過去設有經費稽核委員會,後來經教育部廢止,吳瑞北主張,應恢復舊制的經費稽核委員會,落實監督校務基金規劃與運用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