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家民調都指出,超過半數民眾,支持行政院提出覆議案甚至在野黨的支持者也有不小比例支持覆議案顯見多數民眾希望院能重新針對國會職權爭議修法進行討論,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公督盟)強調在野黨立委不該畫錯重點,民眾沒有反對國會改革,民眾反對的是沒有民主,且充滿程序重大瑕疵審議過程,因此公督盟梳立法院公報紀錄,列舉八大程序正義,是如何嚴重侵犯台灣民主政治的紅線導致原先一樁立意良善的法案,淪為拼裝車立法!

  本次修法面對「國會職權重大變更」,國民黨團卻是在條文通過後,才在討論「國會調查權」如何行使,在欠缺配套子法的情況下,黨內立委翁曉玲臨時拋出「立法院調查官」的構想,更該部法案嚴重欠缺完整的構想如此缺西漏、前後矛盾的修正案,不僅會造成國會調查權行使困難,更可能會侵害一般民眾權益!針對本週五(21)立院即將表決的覆議案,公督盟呼籲立法院朝野立委與其表決後辦理上百場動員宣講,不如通過本次「覆議案」,讓相關國會職權修法能更加完備!

揭露「八大程序正義」如何嚴重侵蝕台灣國會民主

  國會審議法案有一套嚴謹的議事規則避免立院變成脫韁野馬,理論上,不分黨派的立委都應該恪守程序正義,不應曲解規則,但仔細檢視本次立院衝突超過十萬公民、學者和青年學子願意走上街頭表示訴求沒有討論就沒有民主,顯見有不少台灣民眾認為本次修法是存在許多重大的程序瑕疵公督盟根據立法院公報系統的資料爬梳,列舉八大程序正義是如何侵害台灣國會民主!

(一)程序委員會違法擋案

  根據《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四條第一項,程序委員會僅能進行形式審查,確認格式是否完備,不能進行實質審查,也因此過去八年,政黨攻防的主戰場一直不在程序委員會,也幾乎沒有發生多數黨惡意以「暫緩列案」的方式阻擋少數黨的狀況因為這將導致少數黨提案無法成為正式提案,等同沒收立委提案權!但本屆國會開議至今,光是立委赴中報備的提案就在程序委員會被擋七次!

(二)委員會未經討論全案保留,

  4月15日下午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藐視國會罪進行審查,先由每一位委員進行4分鐘的大體討論,接續著進入逐條審查階段,輪值召委吳宗憲委員卻採納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建議,不給發言,有異議就保留,導致爭議條文無法被仔細討論,以《刑法》藐視國會罪為例,在當天15:28-15:31就討論完畢保留送協商,嚴重違反委員會中心主義!缺乏專業審查和實質辯證的精神

(三)五度惡意散會動議,沒收討論

  面對少數黨提案的提案版本,特別是爭議法案,立院各黨通常會進行案審查,但是國民黨為了阻擋少數黨國會改革提案案審查,在4/18、4/22、4/25、5/6、5/8司法法制委員會,五度提出散會動議,其中4/22的開會時間甚至不到75分鐘就決議散會,除了浪費納稅人的錢之外,惡意的散會動議也壓縮司法法制委員會其他重要議案的審議空間,讓重要的民生議案無法被討論

(四)爭議法案,院長召集黨團協商未處理

  將近超過二十提案版本,七十則條文被全案保留送出委員會,並且進入黨團協商一個月的冷凍期,但這段期間僅由國民黨召委吳宗憲在5/8召集一場協商不過當天僅僅只處理四條,沒有協商結論就決議散會送院會表決,表決前一天(5/16).韓國瑜院長雖有召集協商,但當天卻僅處理到環島高鐵草案第四條、第五條,國會職權爭議法案雖有排入議程,但卻沒有實質討論,徒增朝野爭議。

(五)舉手表決不記名黑箱難究責!

  5/17、5/21、5/24、5/28讀會,由於朝野武鬥,因此韓國瑜院長做出罕見決議要求舉手表決,此舉雖符合院長職權,但因無法確切掌握人數,反而多次造成重複計票的離譜情況發生同時舉手表決也無法記名,因此讓立委無法負起應有的政治責任,民眾也無法從官方文件究責,形成變項黑箱

(六)再修正動議最高機密

  修正動議和再修正動議目的是讓有重大缺失的法條,能透過現場的提案獲得補救的機會,但是藍、白營在5/17所提的「最高機密」版本卻是不同於二讀會其他28個版本的全新提案,濫用「再修正動議」來突襲立法,這是立法院前所未見過程中,藍、白共提版本雖然有從立院助理流出,但卻直到六月中,一般民眾才能在立院官方系統查找到通過條文,造成正反雙方嚴重的資訊落差!

(七)二讀法案未依法完整宣讀

  按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九條第二項:第二讀會,應將議案朗讀,依次或逐條提付討論不過在四天的二讀會過程,只宣讀黨團再修正動議,沒有宣讀各版本草案、修正動議與個別委員提出再修正動議顯然是為了加速審議而違背議事規則,甚至在沒協商結論的前提之下,限制發言人數!

(八)三讀提案試圖違法修正

  最後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一條清楚規定:第三讀會,除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得為文字之修正。不過5/28當天國民黨團提出三讀文字修正要將第51-1條文中的「物件」修成「檔案」進行實質修改,被抓包才主動撤案,可見立法之粗糙

呼籲立院朝野通過覆議嚴審,別讓破爛拼裝車上路

  行政院六月初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部分條文的覆議案,這是憲政史上第14次覆議案,覆議制度(veto power)行政機關對於國會已經決議之事項,請求國會再一次重新審議這也是立法院針對本次國會爭議修法的最後的討論機會,也因此公督盟呼籲立院朝野通過覆議嚴審,完備國會職權修法別讓破爛拼裝車上路侵害人民權益,避免造成我國政治嚴重

國會要改革,立委先自律!要求立委自主公布利益衝突資訊!
  近期有國民黨少數立法委員宣稱要抵制公督盟評鑑,拒絕提供評鑑資料,事實上,經過公督盟…等民間團體,十多年的努力倡議,立院目前議事透明度相當高,因此不分黨派的立委都無法逃避人民監督!這些立委以抵制公督盟為藉口,卻絲毫不知公督盟主要是要求立委提供各項利益迴避資訊,也就是助理聘用資訊、有無三等親任用、出國考察經費使用、是否兼任營利、非營利組織職位、有無接受廠商、民團遊說等。這些資訊目前立院並未強制公開,在未修法之前,都應該有責任向人民公佈

  公督盟是優秀立委的側翼,打混立委的剋星,過去國民黨蔣萬安、盧秀燕市長也多次獲選優秀立委,顯然用有色眼鏡檢視公督盟相當膚淺;最後公督盟也呼籲第十一屆的立法委員,每年領人民辛苦納稅上千萬的補助就有責任接受監督!提醒國民黨別成為傲慢反民主的政黨,否則將會遭到民意反噬拒絕揭露立委利益衝突資訊,也可能成為選區民眾罷免的重要理由之
本次記者會重點
1.公布國會職權修法八大程序正義,要求朝野恪守程序正義的民主紅線!

2.呼籲立院朝野(21日)通過「覆議案」,讓爭議法案退回立院嚴審,完備國會職權修法

3.第十一屆全體立委喊話,「國會改革」先談立委自律,要求自主公布利益衝突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