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台灣公民陣線、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共同發起的「冬季青鳥在台北」,於昨(18)晚於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外,聲討傅崐萁,翁曉玲、許宇甄及北市濫權立委究責會。主辦方今(19)晚再有進一步的行動,逾1萬人遊行繞立法院一周,討伐國民黨國會總召傅崑萁,要求他下台及退出朝野協商,並回復國會合議制民主秩序,以及三大爭議的法案應退回委員會逐條討論,並要求總統出面協商紛爭,呼籲眾人團結守護台灣脆弱而得來不易的自由民主。
主辦方指出,其中選罷法、憲訴法與財劃法這三大爭議法案,也已被國民黨排入本週五(12月20日)院會討論事項中,試圖將這三部影響直接民權、憲政民主及國家財政甚巨的法案強度關山的野心,已可說是昭然若揭。但是,這三大法案的爭議性正反映了2月至今的國會亂象,而其立法過程與法案內容都再再顯示出對台灣憲政民主的負面影響與造成更嚴重危害的風險。
東華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范耕維表示,在傅崐萁擔任國民黨總召的過去十個月中,無論是上半年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或者11月的財劃法,都出現未經逐條充分討論就將法案送出委員會的狀況,違背民主審議的精神。最嚴重的狀況發生在本週一內政委員會,國民黨立委使用人牆、會議桌、膠帶封門等方式阻擋民進黨立委進入會議室,在全面隔離民進黨立委的狀況下,三分鐘初審通過攸關直接民權行使的選罷法草案。
誠然,大法官在歷來解釋中承認議會自律,認為立法機關本諸人民付託的立法權限,得自我形成議事規則,決定如何進行立法程序。但是,大法官依然在包括釋字第342號、第499號等解釋中,多次指出國會自律並非毫無界限,立法程序應避免存在不待調查事實即可認定其喪失程序正當性之「明顯重大瑕疵」。而在近期出爐的113年憲判字第9號憲法判決中,也可看出是否實現「公開透明性與討論原則」,是判斷程序是否存在明顯重大瑕疵的指標。根據這個標準檢視本週內政委員會,「封門隔離」顯然已經明確阻斷對話、辯論的討論可能性,如此「不給你們進場說話」的立法程序顯然是在挑戰人們對明顯重大立法瑕疵的底線何在。如果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真義是在不斷地討論中體現,也在動態的論辯中去形塑自由與民主的價值內涵,一場「隔絕異音」、「排除對抗」、「沒有討論、徒有表決」的程序,無疑地已背離自由民主憲政的核心精神。而對從爭取議會民主走向期待成熟國會的台灣人民來說,這無疑是必須譴責的退步行徑:如果過去我們連張慶忠的「半分鐘」(通過服貿協議)都不能忍受,如今為何要對徐欣瑩的三分鐘默不做聲?
接下來,不只立法程序上的重大瑕疵,整體觀察選罷法與憲訴法堪稱「修惡」的草案內容時,更可發現這一波修法可能對憲政民主體制帶來重大的危機。在選罷法的修法部分,在混淆選舉與罷免二者差異而將罷免門檻拉高的狀況下,未來人民透過罷免機制監督立法委員的難度將明顯提高。而且,即使我們肯定罷免制度有調整必要,正如過去釋字第499號曾指出國民大會代表自行延長任期有違利益迴避原則,當這批立法委員不論是基於何種動機,修訂選罷法是要將拉高罷免門檻適用在自己身上時,這顯然違反了利益迴避的要求。這樣提高對人民罷免權的限制、降低人民監督國會的可能性,又顯然圖利自身而違反利益迴避的法案,竟然程序上還排除批評跟討論,用「離譜至極」來形容都稍嫌寬容。
在憲訴法的部分,先不論最終結果還不確定的大法官人事審查,單就草案中要將「現有總額」理解為「法定總額」,並將判決門檻拉高到「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2/3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2/3以上同意」的部分,已可說是大有問題。一方面,此一拉高憲法法院評議與判決門檻的作法,將造成憲法訴訟制度有非常高度的可能會陷入無法運作的狀況,導致目前已繫屬且多為攸關人民基本權保障的案件(九成以上的憲法法庭審查案件是關於個人權利保障)陷於無法審理的困境,但國民黨所提出的立法理由不但無視此種危機,也無法支持其提出的修法方案。另一方面,綜觀比較憲法上的各國制度設計,制度上皆有透過延長任期或候補法官等配套措施,來避免憲法法院陷入無法運作困境的制度設計。但本次提案委員卻只想著如何限制憲法法院,而未曾設計配套措施,除了不負責任外,可以說是動機可議。事實上,面對近十個月來立法程序與內容頻頻無視各憲法原則與法律原則要求的立法院,憲法法院可說是權力分立下的節制機制,提案立委卻提出此種草案試圖限制其運作,搭配其提出拉高人民罷免權限制的法案,無論其動機為何,客觀上嘗試製造出不受人民與憲法法院節制的國會巨獸,已是不爭的事實。
台灣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強調,面對目前的國會亂象與憲政民主遭受挑戰的危機,他們誠摯地希望朝野主要政黨的政治人物與立法委員們,能基於對民主制度與法治精神的堅持,共同思考如何在符合民主精神的溝通及辯論中,尋找適合國家發展的方案,而非一昧朝向擴大自身權力的方向暴衝。他們也建請賴清德總統以國家元首身份,嘗試以國是會議乃至於各種可能的協商模式,邀集我國各政黨及人民共同協商化解紛爭,齊心思考台灣民主健全成長的方向。因此,他們提出以下五點訴求:
(1)傅崐萁總召下台,退出朝野協商。
(2)藍白莫做傅隨跟班,立委勿與人民為敵。
(3)回復國會合議制民主秩序。
(4)三大爭議法案,退回委員會逐條討論。
(5)總統出面協商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