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外送專法)7/21即將上路。台灣數位平台經濟協會(DEAT)表示,專法實施後平台會增加固定成本,加上疊單必須重複計價的規定,將削弱共享配送所帶來的效率優勢,影響尖峰時段運力配置,更呼籲政府應給予產業六個月輔導期,並持續檢視制度成效。
DEAT今(14)日舉辦「外送產業建言媒體記者會」,分享兩場跨領域專家座談會成果。依據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及市場數據推估,台灣外送產業年度總消費金額已達新台幣1,351.28億元,年訂單量達4.27億筆。外送服務為餐飲產業帶來新商機,也為許多非典型工作者創造彈性工作機會。
DEAT理事長劉于遜表示,外送專法上路後,平台成本與配送效率將被重新計算,呼籲政府持續蒐集市場變化數據,引導各方展開滾動式政策調整與檢視,使制度設計立足於產業實際運作。
DEAT法規與政策議題小組、東吳大學助理教授林紘宇指出,在DEAT邀集的座談會中,與會學者認為,專法實施後平台在法規遵循與營運上,勢必會增加固定成本,加上疊單必須重複計價的規定,將削弱共享配送所帶來的效率優勢,影響尖峰時段運力配置。

林紘宇也指出,與會法律專家認為,面對市場因應專法法規成本調整價格爭議,個別企業在未涉及聯合行為的前提下,基於理性經營調整價格,並不違反競爭法。與其採取剛性的價格管制、壓抑市場活力,由監理機構落實事後行為監督,更能維持市場的自發機能。此外,參考國際研究,價格管制未必能有效提升外送員整體收入,反而可能因工作機會被分散,降低實際效益。
商業發展與策略研究所所長朱浩進一步說明,以美國西雅圖2024年上路的外送新制為例,雖然外送員每單基本報酬由5.37美元提高至12.52美元、增幅達133%,但也同步帶動訂餐成本上升,進而使消費需求收縮、訂單下滑,商家經營壓力加重,可能減少外送員接單機會。制度設計若只處理單一問題,卻忽略市場整體運作邏輯,最後很可能讓原本要保障的對象,反而面臨新的壓力。
朱浩強調,從物流與經濟效率來看,物流服務之所以能維持相對可負擔的運費,關鍵在於多筆訂單可以一起分攤成本。當多筆訂單在地點和時間上可以互相搭配時,平台就能透過最佳化配送路線,讓同一趟配送的人力、時間與交通成本由多筆訂單共同分攤,進一步降低每筆訂單的配送成本,這也是共享配送模式能提高整體效率的重要原因。
朱浩指出,若多筆順路配送訂單須採取重複計價,將削弱共享配送的經濟效益,如同三位乘客順路共乘一輛計程車,卻必須各自支付完整車資,不僅增加整體交易成本,也可能降低物流系統的運作效率。而平台作為串聯餐廳、消費者與外送員的數位中介,向外送員收取媒合費,視為市場交易機制的一部分。因此,在兼顧勞動保障的同時,也應兼顧物流效率與市場運作機制,避免因制度調整而影響整體產業生態的平衡。

一、建立跨部會「滾動檢視機制」
外送產業具有高動態性與數位化特質,若採取僵化的制度設計容易脫離市場實況 。DEAT 呼籲專法上路後,應由主管機關常態性於每六個月召開一次跨部會法規成效檢視會議,依據市場運作、消費行為、外送員參與情形及產業發展等客觀指標,持續檢視制度實施成效,作為後續政策調整的重要依據。
二、以「數據實證」制定政策
建議主管機關充分善用去識別化大數據資源,每半年定期委託產官學公正第三方專業研究機構,產出最具事實基礎的「產業經濟影響評估報告」,並將「產業經濟影響報告」,作為法案動態修正依據,確保台灣數位平台經濟在永續健全的法制軌道上持續向前 。
三、六個月「法規輔導期」
外送專法訂於 115 年 7 月 21 日施行,然有關外送專法各項子法配套措施多於115年6月底正式完成公告,外送專法子法配套措施涉及企業多項重大政策與系統改動,企業對於相關改動仍需待子法正式公告確定改動方向,方能投入資源時間進行調整,然六月底距正式施行日不到一個月,其重大改動仍須經一定期日開發與調整期,DEAT建請政府給予企業六個月法規輔導期,協助企業順利完成制度接軌,在兼顧法規落實與產業穩定發展下,共同推動外送產業健全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