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即將於5月8日開播,董座人選風波不斷,3月份一個月內經歷三次人事異動,昨終宣布由中華電信、中央廣播電台前董事長鄭優接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飽受外界批評。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30)日召開「近年多起新聞台爭議風波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照制度如何維護媒體自由與受眾權益」公聽會,學者認為,新聞台申設、換照與評鑑過程應更為透明化與細緻化,相關營運計畫標準應該清楚列出,公開審查流程,強化新聞台監督機制的社會參與。
鏡電視1月19日甫獲NCC許可申設,爭議連環爆,先是3月4日前大眾銀行董事長陳建平於董事會上遭指控「干涉新聞」被解任,董事長由紙風車劇團創辦人李永豐接任。3月15日李永豐自行請辭,兩度更換董事長後,緊急選出導演楊雅喆接任,昨又宣布由鄭優接手,鄭將在4月1日走馬上任。

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權研究所副教授江雅綺認為,關於換照或設照的評鑑制度,應該回應當前數位發展與產業競爭的變化,主管機關的許可審查程序是可以簡化的,但公司內部人事或治理上,應該要回歸到產業或公司的治理檢討,不能要求NCC成為一個手把手,每天到公司內部檢查,看誰有沒有上班,變成幼稚園的管制單位。她指出,往後評鑑制度標準的開放、管制、及管制密度降低,應該要一致且透明,才能呼應社會對於媒體自主與言論自由的期待。從上述的基礎出發,她非常期待NCC作為主管機關的腳色,能協助產業建立一個好的環境,包括頻道的區塊化,能夠讓市場的競爭有一個觀眾能選擇的機制,如果在總量管制上缺少一個良好的換照或評鑑制度,可能好的、受觀眾歡迎的頻道就可以繼續維持,反之就會受到懲罰。
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胡元輝指出,新聞台退場或是開放的關鍵,應該是檢視制度是否公正合理,新聞頻道的申設、換照與評鑑過程應更為透明與細緻化,以英國為例,英國無線電視頻道5年評鑑一次,完整評估各方面績效,評鑑過程包括民意調查、專家意見與公眾諮詢等,相關流程結果都會公告在網站;即使是為針對付費頻道採取執照制度的美國,無線電視換照也透過公聽會聽取公眾意見。胡元輝建議,台灣新聞台審查流程盡量公開,將審查結果公開上網,提升NCC公信力,也強化新聞台監督機制的社會參與。
世新大學傳播學院前院長彭懷恩表示,NCC兩大問題分別為,內部委員分派、外部力量影響。NCC內部委員分為三大派,一種是代理人理論,有些委員是執政黨的代理人;第二種是教條派,相信批判政治經濟學、新馬克斯主義的觀點;還有一派叫做技術派,以電信專業為主。彭懷恩說,不要把NCC當成一體,因為其內部的決策是公共政策理論所說的「混沌理論」,同時,NCC也是被俘虜的機關(captive agency),他認為NCC被執政黨俘虜、被利益團體俘虜、也被大財團俘虜,其主體性與獨立性,嚴格來說不太存在。彭懷恩強調,「政府失靈,就是今天NCC的問題。」他認為,屬於公司內部的事情,NCC不應該介入太多,只要用4個字就解決了,就是依法行政,法律怎麼做就怎麼做。
開南大學法研所兼任副教授、前監委仉桂美表示,受眾知的權利是資訊權的一部分,資訊權與新聞自由的界線到底在哪,這是國內長期以來爭議不斷的問題。面對長期爭議,主要在於行政機關有沒有差別對待,因為在行政程序法中有明訂禁止差別對待,這是非常重要的精神。仉桂美說,國內的計劃法非常少,相較於德國法,我國授予機關非常大的裁量權,這部分確實有必要加以明確規範。仉桂美進一步指出,雖然主管機關一直在談新聞自由跟受眾權益之間的平衡,但諷刺的是,在《廣播電視法》第22條中雖有明文規定,自律規範的機制必須是內容正確、平衡而且有品味,但這個「平衡」主管機關有做到嗎?
仉桂美說,平衡是行政法上很重要的原則,但若將這個「平衡」落實到實務上,會發現某電視的發照補件了40多次,以及更之前中天的換照事件,換照的標準到底要比發照寬還是嚴?仉桂美強調,只要有公法概念的人應該都很清楚,這兩起事件有沒有所謂的差別對待,主管機關應該要回到法律上的專業,去認真地思考並且接受檢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