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由時報》6月25日報導,科技部經過一年多的審查,判定於2021年時有匿名人士指控江雅綺副教授「違反學術倫理案」不成立,並已發函給江雅綺本人。但近日還有部分學界人士發文質疑科技部的裁定,使得科技部高層不堪其擾,在科技部官方網站對於上述案件原本沒有刊登任何新聞稿的情況下,突然在6月26日週日發出新聞稿表示:「要求江雅綺更正其申請資料」。科技部發新聞稿澄清動作於26日當天又遭中研院研究員劉靜怡質疑。對此,媒體詢問江雅綺,28日深夜江雅綺透過臉書表示,『非常感謝科技部以嚴謹公正的審查程序,判定學倫案不成立,還人清白。未來個人也會依據科技部提醒,在填寫科技部申請資料「主修學門系所」一欄時,將學門、系所兩者分開,謹依照系所名稱填寫相關資料,避免未來出現爭議。』
科技部日前裁定,有人誣指江雅綺副教授在填寫科技部申報資料時涉「填寫法學博士頭銜有假」的案件並不成立,原本可能為了避免對當事人二度傷害、低調處理,媒體也只有自由時報獨家報導裁定不成立的結果。但卻還是遭到中研院研究員劉靜怡的接連質疑。而科技部26日發新聞稿澄清後,又遭劉靜怡指科技部「既然如此,那自由時報昨天的獨家是假新聞嗎?搞到這樣我都懷疑是不是有人要去找北檢了」,此舉再度引發議論。
此案是有匿名人士指稱「國立台北科技大學智財所副教授江雅綺其法學博士頭銜有假」涉嫌違反學術倫理案,歷經台北科技大學校方一直到科技部、耗費1年多的層層審查,科技部六月下旬判定此案不成立。江雅綺25日向媒體表示,科技部判定還她公道,是非已釐清,但她親身經歷這番過程,希望不要再有人受害,籲請社會各界勿再縱容檢舉人以「學術倫理」為名,躲在暗處扭曲片斷資訊、謀殺人格的不入流行為。
江雅綺畢業自英國杜倫大學社會科學與健康學院,自大學、碩士、博士候選人以來一路受法學訓練、從事法學研究。因為江雅綺在英國博士論文寫作的最後一年,跟隨指導教授由英國里茲大學(University of Leeds)法學院、轉學至英國杜倫大學(University of Durham)社會科學與健康學院註冊,故為社會科學與健康學院頒發之博士。江雅綺表示,去年4月,匿名爆料者利用一般人對英國學位學制不了解的資訊落差、拿幾行網路資料,透過媒體大幅抹黑,指控她自稱「法學博士」是違反學術倫理,「行騙天下」。
江雅綺遭誣指的案件,歷經其任教的台北科技大學校方以及科技部耗費一年多時間的審查。江雅綺表示,她提出博士學位證書、英國指導教授與英國杜倫大學法學院院長的書信,證實她的論文研究主題和法學相關、口試委員是法學院教授,因博士證書是學院(faculty)制,她的博士證書和法學院畢業者毫無二致,均為「社會科學與健康學院頒發之博士(PhD awarded in the Faculty of Social Sciences and Health」),而該檢舉人卻完全提不出反駁證據,因此科技部判定此案不成立。
江雅綺感謝科技部透過嚴謹程序,明察秋亳還她公道,也深深感激這期間所有送暖的朋友與主持正義的委員。她表示,匿名檢舉人憑著網路幾行資料,四處針對她的計畫書申請、升等評鑑等,廣寄黑函,成本如此低;她一年多來歷經多次會議,次次都須提供資料和說明,包括周遭好友不時為她擔心而連帶受害、整體花費的時間和心力成本如此高,無異是一場「不對稱的戰爭」。
不過,因為少數學者在得知江雅綺的案件不成立之後,仍指責科技部的裁定有問題,因此,科技部在6月26日發出新聞稿指:『本案(江雅綺遭誣指案)雖未達「構成違反學術倫理行為」決議之法定標準,惟江副教授確有於本部個人資料表最高學歷之「主修學門系所」,不實填寫「法學院」之情事,填寫內容與實際情形不符仍有疏失,故本部已將上述審議決議發函當事人,並促請當事人應更正申請本部研究計畫之相關申請資料,避免爾後再有類似爭議發生。』科技部6月26日新聞稿還說:『科技部一向重視學術研究誠信,而學歷登載不實不但斲傷學者個人之學術聲譽,亦可能影響學術資源分配之公正性,未來將邀集專家學者就此議題進一步的溝通討論,必要時將對《科技部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進行滾動修正。』
由於科技部已經裁定被誣指的「學術倫理案」不成立,科技部也發新聞稿表達請當事人江雅綺更正資料的態度,卻還被部分學者質疑科技部的決定。為了避免造成後續爭議,當事人江雅綺副教授於28日晚間也在臉書回覆媒體記者詢問,對於科技部新聞稿的回應。江雅綺透過臉書發文表示:『非常感謝科技部以嚴謹公正的審查程序,判定學倫案不成立,還人清白。未來個人也會依據科技部提醒,在填寫科技部申請資料「主修學門系所」一欄時,將學門、系所兩者分開,謹依照系所名稱填寫相關資料,避免未來出現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