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林書豪返台投入台灣職籃拼戰,世界棒球經典賽也將在台灣開打,台灣各項運動賽事熱度升高之際,運動產業能否持續蓬勃發展,企業的支持,成為重要的關鍵。教育部體育署在去年《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立法完成後,全力推動企業支持職業運動與重點賽事。依據新修訂的《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與相關子法,為了健全運動產業發展核心之職業運動發展,並推動相關業餘運動加速職業化進程及發展重點運動賽事,營利事業可透過教育部設置專戶,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之主辦單位,享有捐贈金額150%列為當年度費用之租稅優惠。本項措施今(民國112)年已邁入第2年執行,體育署已完成公告民國112年度專戶可受贈名單,即日起採隨到隨審方式受理捐贈至今年11月底止。包括T1職籃聯盟以及PLG職籃聯盟等球團,還有今年主辦世界棒球經典賽(WBC)預賽在台灣的賽事,這些職業賽事的主辦單位也都在今年的可受贈名單當中,若這些職業賽事能夠獲得預期的捐贈金額,將可以讓台灣的職業運動發展更健全。

教育部目前已完成公告民國112年度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受贈對象名單,計有55件經核定公告,總計核定可收受捐贈金額上限已逾新臺幣25億元,截至目前已有15家營利事業提出捐贈申請,捐贈金額共計約新臺幣1億元。營利事業自即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可填具「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捐贈申請表,並參照所公告各受贈對象可收受捐贈金額上限,提出捐贈申請,體育署於受理後將函復結果,以利營利事業進行捐贈。

體育署運動產業及企劃組劉姿君組長表示,依據《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之2子法規定,營利事業獲得同意捐贈通知後,可於民國112年(2023年)12月15日前持同意公文,並依同意之捐贈金額,以現金、票據交換或匯款方式,經由國庫經辦行,繳交至教育部體育署營利事業捐贈303專戶。專戶接受捐贈後,將開立收據給捐贈的營利事業,以利其於明(113)年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享有捐贈費用以150%列支之租稅優惠。

民國112年度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核定受贈完整名單及金額,已公告於教育部體育署官網專區(https://www.sa.gov.tw/PageContent?n=7329)。體育署副署長林哲宏與運動產業及企劃組劉姿君組長,在記者會上也呼籲各界,把握在11月底前,踴躍響應這項減免租稅的獎勵政策,達到有效擴增國內體育運動推展資源及蓬勃運動產業發展的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