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涉犯公益侵占罪 台灣基進告發王育敏並應辭立委

兒福聯盟轉介兒虐案引社會關注,拿下多筆政府標案及破億善款的兒福聯盟其善款執行率竟然不到五成,錢沒花在刀口上,台灣基進黨台南市議員李宗霖、高雄市議員張博洋、高雄黨部執行長楊佩樺於3/26至台北地檢署告發前兒福聯盟董事暨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王育敏涉犯刑法336條「公務公益及業務上之侵佔罪」,怒嗆「王育敏應辭不分區立委!」

市議員張博洋表示,刑法336條《公益侵占罪》的構成要件為「將因公益所持有的財物私吞或讓第三人占據」,兒福聯盟逐年承接大筆政府標案、收取破億善款,但執行率竟不到五成且每次被質疑都無法清楚解釋資金流向,王育敏想辭去董事斷尾求生,她說社會自有公評,但王育敏最應該面對的,是來自司法的調查。

張博洋說,虐兒案之前,王育敏是兒福聯盟董事,出事後,竟想搖身一變成立院監督者,球員裁判都是你,世上哪有這種道理?!從2019年爆出的3.7億買辦公室到最近的9800萬無貸款買幼兒園,理論上立委應該要善盡監督職責,但王育敏看起來更像護航門神,監督失能那就下台負責。

台灣基進台南市議員李宗霖指出,王育敏長期以公職、民代身份兼任執行長、董事,且從政府公開得標資訊來看,可以檢視出兒福聯盟過去多次取得政府標案金額甚高。王育敏擔任立委期間數次進入社福衛環委員會,而兒福聯盟在此期間取得政府標案總共346件、得標金額高達9.5億,明顯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

李宗霖又說,王育敏說自己是在監督行政部門,沒有利益衝突的問題。那政府近年給了兒福聯盟這麼多錢,卻沒有好好執行,請問你是在監督還是在當標案門神?李呼籲,兒福聯盟的金流以及王育敏立委在雙重身分下的利益衝突,都必須好好被調查。

楊佩樺認為,王育敏在虐童致死案發生後,發文要求全面檢視社會安全網,卻忽略了自己就是社會安全網的破口。國民黨因王育敏兒福的背景提名不分區,如今有明顯不適任的情事時,卻縱容雙重身分王育敏擔任不分區立法委員。

楊佩樺強調,如果國民黨真的重視台灣的兒少保護,就該大義滅親要求王育敏辭去不分區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