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桃園市長候選人林智堅身陷「論文門」,其台大國發所碩士畢業論文遭指控涉嫌抄襲,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今(9)日認定,林智堅抄襲余正煌的碩士論文,且情節嚴重,建議撤銷林生碩士學位。下午林智堅火速召開記者會強調,自己才是無辜的受害者,委任律師黃帝穎更指出台大審查有三大違法,譴責台大學倫會的決定,是沒有程序正義的錯誤決定。
針對台大學倫會今天公佈審查結果,林智堅與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律師黃帝穎共同召開記者會,並公佈今凌晨委任律師向台大表明欲於8月11日或12日出席台大學倫會議的email事證。林智堅強調,他自身是無辜的受害者,信才剛寄出去,說明方便的時段均可前往學倫會參加說明,今天一早台大便大動作召開記者會宣布結果,他對此感到相當遺憾、難以接受,這樣的指控對他來說傷害太大。
林智堅強調,他一定會捍衛自身清白,接下來也會持續由律師團做聲明與法律協助。他指出,台大學倫會指稱余正煌先交出論文,因此認定林智堅為抄襲,但若當時其指導老師陳明通並未交出他的初稿給余生、沒有提供自己的民調,余生就沒有辦法完成論文,所以他沒辦法理解,也難以接受台大學倫會最後做出這樣的審定,他喊冤表示「我是受害者,我是善意提供資料的人,結果我碩士資格被取消。」
媒體問及,針對余正煌透過律師要對他提告妨害名譽和侵害著作權,對此,林智堅表示,這件事已經不是單純的「好心給雷親」,希望余做人要厚道。林智堅憤慨地表示,自己百口莫辯,甚至說自己當初不應該提供資料給余生,「是非可以這樣顛倒嗎?這社會可以這樣嗎?」他說,是自己啟動寫作、用自己選舉做研究,民調就是根據自己的選舉,他就是原始的擁有者,只因余生論文先發表,台大就認定他抄襲,這種過程實在太粗糙。
林智堅強調,他過去8年以來擔任新竹市長,以亮眼的建設與政績來獲得市民肯定,並在2018年順利連任,市政滿意度也獲得高度肯定,各項媒體評鑑名列前茅,如今的論文事件對於他是嚴重的人格抹煞,他對此感到非常沉重與遺憾,這不僅沒有辦法說服他,也沒辦法說服大眾,希望台大學倫會能夠說明清楚。
鄭運鵬則提出六點說明,對台大學術審理提出質疑,一、「秘密審查卻對外放話」;二、「蘇召集人顯然未審先判」;三、「不採用具法律效力的證據」;四、「未尊重當事人權益突襲召開記者會」;五、「利用急就章程序成就政治審查」;六、「草率否定畢業論文的教授審查」。
鄭運鵬強調,他和林智堅、黃帝穎已於7月24日將找得到的資料和檔案,於法院做了公證,並公開給媒體指證。一週後,陳明通也發了聲明,說明清楚是陳明通將林智堅論文初稿和問卷資料提供給余生,但台大卻突襲式地審查。鄭運鵬痛批,這是一個沒有程序正義的錯誤決定,是未審先判的審查結果,台大學倫會委員蘇宏達還沒有看過事證,直接發信給學生指稱這事件為醜聞,這才是教育界的醜聞,「我們對這樣的審查程序表達高度的遺憾。」
黃帝穎進一步指出,今天的審查結果有三大違法:一、違反行政程序法第九條客觀義務;二、違反台大學倫要點第一條的公正客觀程序;三、違反比例原則。這三大違法都是目前台大揭露的事實,這次的論文事件很清楚,先有民調內容,甚至2016年2月1日也經過公證確認文稿內容,如今林智堅卻被指責晚畢業所以被認定抄襲,這形同是對於公證法效果的無視,「真的是蘇宏達們比法院大」。
黃帝穎表示,台大學倫會的決定是沒有程序正義的錯誤決定,蘇宏達在沒審查前就定調是醜聞,這才是學術醜聞。「我們受到如此冤屈,一定會硏究據理力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