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民間對「記點制」的反彈,行政院已於月初提出新的修正方案,力拼兼顧道安與民生。修正法案一出,正反意見都有,台灣新政協會針對這次修法,多位學者專家熱烈討論,也要提出幾點建議。

記點新制自2023年6月30日施行,截至2023年12月7日,共80萬230人因違規被記點,影響範圍涵蓋全國民眾的日常生活。

「零死亡」是台灣長期必須朝向的目標,行人安全仍舊是必須優先保障的項目。相較於日本與北歐國家,政府在政策上必需強化道路安全、駕駛教育、用路人道德規範的內化,以及最重要的,道路設計工程的改善。「行人地獄」不能只以「制度面鼓勵互相檢舉風氣」來改善,政府應該多加宣導未來道路設計工程,如何優化新人安全,贏得更多民眾認同。

被記點者,甚至因為達12點遭查扣駕照者,除了刻意違規影響交通秩序者,有不少職業駕駛人因為找不到合法的停車處、客人指定在違規地點下車,遭到記點。民間瀰漫著無數因為「被動式違規」搞得心神不寧的氛圍。甚至更有檢舉魔人為了「檢舉」,反而違規跟車,超速駕駛,形成「違規式的檢舉亂象」,累積龐大的民怨。

面對民意壓力,政府勇於改進制度弊端, 台灣民意基金會19日最新民調指出,七成三贊成政府調整交通違規措施,「未來十項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不受理民眾檢舉」,只有一成九反對,政府的積極作為也獲得強力民意背書。 政治是解決問題,而不是製造問題,就行政院目前公布出來的「記點制」修正方案,我們進一步提出以下建議:  

一、不建議以裁罰金額作為「記點制」檢討標的

根據行政院公佈的修正版本,明確指出10類1200元以下違規不開放檢舉。大體方向認同,受影響的違規事實多為記1點行為。但若以裁罰金額作為檢討標的,在對外宣傳上,政府恐落入向人民解釋修正緣由困境,使得改革善意反遭輿論挑戰,既然離新政上路仍有一段時間,盼能就改革對外說法,再做更細緻思考。

二、從事故肇因考量一罪是否「二罰」

政府這次修法蠻大程度回應民間對於影響「工作權」與「重複處罰」的訴求。但記點制目前並未全面撤消,因此就哪些行為應「一罪不二罰」或改由提高罰鍰處理,政府必須給提供明確判斷基準,我們認為透過「道安資訊查詢網」的歷年「全國為第一當事人故肇因統計」會是一個不錯的判定基準。

三、就職業駕駛「被動式違規」,建議一段時間相關行為點數可消除

這次被檢討的記點違規樣態,其中一塊不僅與職業駕駛人有關,更跟顧客要求有關。像是「在橋樑、人行道、交叉路口、公車招呼站等禁止臨時停車處所,違規停車。(在騎樓處所違停不記點)」,司機被記點往往是基於顧客需求而非自己刻意違規。就這部分,除了政府這次就10類違規行為不開放檢舉之外,或可考慮違規人若一定時間內未再犯,過去因相關行為產生的既有點數可以消除,點數消除上限與可消除點數行為樣態,則由官方定之。

近年來政府透過前瞻建設推動道路品質提升,從今年起推動「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針對事故件數較多路口,進行人行道擴充、與路口改善。希冀改革的腳步要加快!透過制度修正與道路工程的持續改善,再配合道安教育再強化,讓道路是通往我們的家,不再是人行傷亡地獄。

 

(作者為台灣新政協會理事長 李妍慧。本文為個人觀點,不代表《前進新聞網》立場〉)